消除四大顽疾,电信运营商计费能力有望成为千亿级业务
(作者 蔡长兴)
移动互联网时代,中国成为全球互联网第一大国
1手机网民接近6亿,中国成为互联网第一大国
近年来,我国互联网及移动互联网飞速发展。根据CNNIC的统计,截止2014年末,我国网民总数达6.5亿人,互联网用户在人口当中的普及率已达48%,其中手机网民5.6亿人,占全部网民的86%。网民规模快速增长以及互联网普及率的日益提高,使互联网商业价值显著提升,并催生出海量的互联网应用与服务。毫无疑问,我国已经成为世界互联网第一大国。
2移动互联网飞速发展,渐成互联网主流及发展方向
随着3G、4G以及WI-FI等基础设施的日益普及,手机等智能移动终端的快速增加,移动互联网获得飞速发展。根据CNNIC统计数据,2014年我国网民总数6.5亿人,其中手机网民5.6亿人,手机网民占比86%,2014年手机网民增长率11.3%,远超网民规模整体增长速度。
由于移动互联网便捷、应用丰富以及个性化等特点,移动用户可以实时的享受丰富的移动互联网服务与应用,用户在移动互联网上花费时间占比迅速增长。
3互联网行业分类
互联网分为很多类型,也有很多种分类方法。本文无法尽数罗列。
如果按照主要营收方式来分类,我们将互联网分为四类:
1) 电商营收模式(京东、淘宝、携程等)
2) 内容或服务营收模式(网络游戏、网络交友、网络阅读、影音娱乐等)
3) 广告营收模式(主要是几大门户网站)
4) 烧钱模式(用户培育期)。
其中,电商营收模式又分为“销售实体商品”和“旅游酒店机票服务”两大类。而内容或服务营收模式的互联网服务,我们又称之为数字文化或数字娱乐服务。
4互联网支付规模不断扩大,移动支付已成为互联网支付的重要发展方向
随着电子商务、互联网金融、网络游戏等互联网产品及服务的发展,互联网支付的价值日益突出。根据艾瑞咨询数据,2010中过中国第三方互联网支付交易规模约1万亿元,2014年达到8万亿元,增长约8倍。
电商模式中的B2C和C2C模式,内容或服务营收的互联网公司,都离不开第三方支付。
笔者分析,在上述8万亿的市场份额中,B2C和C2C的网购占了75%,机票酒店预订占了15%,其它占了10%。这其它的10%中,数字文化和数字娱乐服务,大概占了其中的70%。也就是说,数字文化和数字娱乐行业的支付总量为5600亿左右。
当下,随着用户上网习惯逐渐从PC端向移动端迁移、移动支付场景的不断丰富与拓展,移动支付迎来增长高峰。根据艾瑞咨询数据,2013年第三方移动支付市场交易规模1.22万亿元,增长率达707.0%;2014年移动支付市场交易规5.99万亿元,增长率达391.3%。移动支付连续两年爆发式增长。预计到2018年,移动支付交易规模有望超过18万亿元。
由于移动互联网用户支付需求普遍具备小额高频的支付特征,特别适合于移动支付,移动支付将越来越成为继现金、银行卡外重要的支付组成部分。
移动互联网时代,电信增值业迎来巨大市场机遇,尤以计费能力服务潜力最大
移动互联网时代,电信运营商面临四大市场机遇,第一是终端也就是智能手机市场(手机里还必然要插至少一张SIM卡);第二是流量,在家用WI-FI,出门用4G、5G,总之电信运营商是唯一的流量供应商;第三是基于移动互联网的海量应用和服务;第四是计费(或称移动支付)。在这四大市场机遇中,第三项非运营商所长,其它三项都是运营商的机遇。本文重点阐述计费能力业务——电信运营商计费能力服务业务。
1厘清移动支付的两种不同概念
近年来,“移动支付”概念已经广为人知。但事实上,移动支付又分两种方式,非业内人士并不熟知。
第一种:手机绑定银行卡,运营商通过与银行的协议,允许手机用户从自己的银行卡中划拨一定资金到该手机名下的“现金账户”中。然后,通过手机贴片或更换特种SIM卡的方式进行身份鉴别。这样一来,该部手机就具备了“类银行卡”的支付功能。该种移动支付,又有两类应用:一类是网络支付(也叫远程支付),比如:手机购物、订机票、酒店等;一类是现场支付(也叫近程支付),比如:刷机购买自动售货机里的饮料、公交地铁刷机购票,商场收银等。第一类方式,几年前电信运营商与银行系统有过标准之争,也就是移动支付究竟用运营商的标准还是用银行的标准,结果在有关部门的干预下采用了银行标准。这一结局也使得运营商的移动支付业务受到一定影响,对于用户来说,刷机和刷卡结果一样,而刷银行卡更符合用户的多年习惯。第二类方式,笔者特别看好地铁公交的刷机上车业务,用户方便,公交地铁公司也方便。但由于公交地铁公司的体制原因,该业务出现了运营商一头热的局面,公交地铁公司并不热衷,因此迄今为止我们还较少看到公交地铁可以刷机上车,这不得不说是一件遗憾的事情。
值得一提的是,该种“移动支付”方式本质上是银行支付方式,以收取手续费为盈利手段,而手续费的行业标准是千分之三左右。近年来竞争加剧,很多银行类的第三方支付公司不断调低手续费率,或者采取返赠、免费等促销方式,基本上呈现赔钱赚吆喝的局面。
第二种:用户用手机或电脑上网,需要支付几元几十元的小额费用时,直接通过电话或手机支付,该费用由电信运营商与话费一并收取(实际上属于代收)。这种支付方式十分简单,无需增加任何设备,完全是利用了电信运营商本就有的计费能力、收费渠道,只需做一点简单的程序对接即可上线跑业务。该种支付方式,特别适用于数字文化和数字娱乐类的(移动)互联网站点,例如:网络看小说、网络交友、网络游戏等,其特点是:商品为虚拟商品非实物商品、小额(每次几元到几十元)、高频(每月要消费三到五次或更多)。举个最简单的例子:用户用手机玩一款手机游戏,需要购买一件虚拟道具,价格5元,用户只需戳一下手机屏幕即可支付完成,立即获得道具,下个月交手机费时,多交5块钱。这种支付方式不太适合大宗网购、订酒店订机票等,有两个原因:第一,1997年信息产业部发展发过一个通知,每部电话或手机,每个月增值电信业务的消费总额不得超过300元,这个制度好像一直没有更改。第二,这种支付方式很大程度上是一种信用支付,如果支付几百上千元,用户赖账的可能性就很大,电信运营商的坏账风险就会很高。
在2013年之前,该业务市场容量不大(全国市场一年大约200亿左右),电信运营商有点不屑一顾。但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兴起,这个市场规模将很快超过1000亿,我相信在三年内(到2018年)可以达到2000亿以上。
2000亿的业务,运营商应该重视了。但眼下问题是,运营商意识不够,反应较慢,他们不理解哪里来的2000亿,为什么会有2000亿?
值得一提的是,该种支付方式,运营商的利润率有20%左右。第一种“手机支付”方式,如果运营商一年做2万亿流水,利润不会达到20亿。而第二种业务,如果一年做2000亿,运营商的利润不会少于400亿。高下立现。
2基于电信运营商支付渠道的市场容量测算
1) 按照支付模式区分,移动支付主要包括手机银行、第三方支付客户端、电信运营商手机通讯账户支付等支付手段。而运营商支付中的话费账户支付,主要面向数字文化和数字娱乐型(移动)互联网提供小额计费服务。
2) 运营商计费能力服务业务不但适用于互联网、移动互联网小额计费业务,更适用于单机、弱联网环境下的支付场景。此外,该业务同样适用于互联网电视和电视盒子的支付需求(用电视遥控器在屏幕上输入一个验证码;或者用手机扫一扫电视屏幕上的二维码)。
3) 按照盈华讯方提供的数据,到2017年电信运营商支付渠道市场容量将达到约1350亿元,到2018年有望突破2000亿,2020年有望突破5000亿元。这5000亿流水,运营商可获1000亿左右的净利润。这1000亿净利润,相当于2015年三大运营商前三季度的净利润总和。
电信运营商计费能力服务2017年度市场容量测算
项目/分类 |
年度市场容量 (亿元) |
电信运营商 支付渠道占比(%) |
电信运营商 支付渠道容量 (亿元) |
数娱类PC互联网支付需求测算 |
2500亿 |
5% |
125亿 |
数娱类移动互联网支付需求测算 |
3500亿 |
15% |
525亿 |
数娱类单机产品 支付需求测算 |
1000亿 |
60% |
600亿 |
互联网电视和电视盒子支付需求测算 |
500亿 |
20% |
100亿 |
合计 |
7500亿 |
1350亿 |
移动互联网时代,电信运营费计费方式完胜网银支付宝
2013年之前,互联网用户上网主要使用传统的桌面互联网,在桌面互联网(PC互联网)时代,运营商计费能力和网银、支付宝等支付渠道相比,存在较大不足。但在移动互联网时代,这些不足全部予以弥补,并变劣势为优势。
具体情况如下:
1) PC互联网时代,运营费支付需要跨端操作。一端是PC电脑,一端是手机(或固定电话),用户很不方便。但在移动互联网时代,移动互联网的载体是手机,运营商计费能力也大部分基于手机终端,不再需要跨端操作,操作便利性大大优于网银、支付宝、微信。
2) 运营商计费方式,安全风险极低。众所周知,网银、支付宝一旦感染病毒或木马,资金风险较大。而运营商计费,几乎没有这方面风险。
3) 拿游戏举例,在PC互联网时代,收入较高的大部分是客户端游戏,我们称之为重度游戏。重度游戏,用户ARPU值很高,平均月ARPU值在几百元,平均单次充值额度在百元以上,用户主要通过网银、支付宝等方式支付,不是很适合运营商计费。但在移动互联网时代,娱乐产品主要利用用户的碎片时间,游戏呈现轻小化特征——用户ARPU值较低,平均月ARPU值在20元以内,平均单次充值额度3-5元之间,特别适合运营商计费。
4) 移动互联网产品,电信运营商计费能力直接植入产品。而网银、支付宝还需要转换(或弹出)新界面,用户使用的流畅性大打折扣。而运营商计费,直接植入产品,用户指戳几下即可完成支付,快捷性大大优于网银、支付宝。
5) 移动互联网用户充值的突出特点是高频、小额,非常适合运营商计费。
1) 运营商计费,无需绑定银行卡,也无需去银行柜台开通业务,直接使用。
2) 运营商计费,无需下载安装任何软件或插件,也无需任何数字证书。
3) 手机一旦丢失,安全隐患很小。
4) 单机或弱联网产品,由于有时无法联网,就无法使用网银和支付宝,电信运营商计费能力成为其唯一的计费渠道,理论占比100%。
由于上述原因,在PC互联网时代,数字娱乐类互联网的支付占比中,电信运营商支付渠道仅占5%。这一比例,在移动互联网时代,可以上升到15%以上。单机产品,更可获得接近100%的占比。
运营商计费能力业务,甚至能让声讯平台焕发生机
随着移动互联网的高速发展,利用手机进行小额计费将呈现广阔蓝海。有些人将手机小额计费称为“短信计费”或“短代”,其实并不准确。真实的情况是,数字娱乐和数字文化类网站,只需将用户计费请求提交给电信运营商,电信运营商在经过简单的用户身份鉴权后即可完成计费,无所谓“短代”或其它技术手段。
传统的电信增值业务,有很多分类。每一类增值业务都是在不同的业务平台上完成。例如:语音增值业务在声讯平台上完成,短信增值业务在短信平台上完成……同时每一种增值业务都要进行不同的技术开发。但运营商计费能力业务,打破了平台的限制,也不受业务种类的束缚,同时,技术开发工作量很小。运营商计费能力业务,只需完成用户身份鉴别和计费两个环节,在任何平台(无论声讯、短信、彩信,WAP等)上都可以完成。
第一,数据传递后用声讯平台计费,第二,用短信平台计费时,也可以利用声讯平台既有的线路和外呼功能,实现语音验证码方式,从而大大降低计费业务的坏账风险,减少不知情投诉。同时,业务收入可灵活计入电信运营商任何一个业务部门。
上世纪90年代风光一时的声讯平台,如今已是极度凋零萎缩,部分省市甚至不再使用该平台,部分省市虽然还跑一点业务,但已经没有专人管理,任期自生自灭。但运营商计费能力业务,完全可以让声讯平台焕发生机,并带来较高的业务收入。
监管部门严管第三方支付,对电信运营商计费构成重大利好
2015年,国家有关部门对网银系的“第三方支付公司”开始严管,并出台《征求意见稿》。本次严管核心是,促使第三方支付只扮演支付通道的功能,放弃“揽储”、“资金池”、“资金托管”等功能,并拟对第三方支付公司进行限额(如日限5000,年限20万)。电信运营商计费能力,本就具备“小额、高频、仅扮演计费通道”等特点,与监管部门的目标高度一致。
特别需要强调的是,第三方支付的最大风险在于“引发大规模金融风险”、“商业欺诈”、“洗钱”、“商业贿赂”,这四大风险,运营商计费能力本就不存在。
因此,电信运营商计费能力业务,既满足市场需求,又高度契合国家监管政策。
业务高速发展依旧无法掩盖问题,四大顽疾随时能让千亿级业务毁于一旦
电信运营商计费能力服务应用于移动互联网,有其巨大优势,因此有望为电信运营商带来千亿级的业务收入。从2012年开始,该业务也确实呈现了高速增长态势。目前,绝大部分的手机游戏、手机社交、手机阅读等产品,都布局了运营商计费接口。
但我们也必须看到,运营商计费能力业务也面临四大问题,这四大问题如同四大顽疾,正幽灵一样徘徊不散,严重制约了该业务发展。如果不能及时消除,该业务随时会被毁于一旦。
我们知道,运营商计费能力是服务于网站的,或者是PC网站,或者是手机网站。目前市场上,网站想接入电信运营商计费能力,有两种渠道:第一是单个网站通过电信运营商下属的专业公司或基地(如游戏基地、阅读基地等)接入,部分运营商下属的公司或基地也同时提供另两个运营商的计费接口;第二种是网站通过第三方公司接入,目前,提供电信运营商计费能力服务的第三方公司有十多家(如深圳盈华讯方,北京盛峰远景等),这些第三方公司首先接入三大运营商的多种计费渠道,再行整合后提供给网站。
无论对于电信运营商主体还是第三方公司,这四大顽疾都构成巨大隐患。
这四大顽疾是:爆卡透支、刷卡套利、暗扣诱骗、体制与观念。
1、爆卡透支
1) 爆卡透支的表现形式
a) 用户余额不足,却利用运营商计费漏洞进行透支。如:用户手机账户中只有10元余额,却能消费30元。
b) 后付费用户消费后赖账,不缴费,从而形成坏账。
2) 爆卡透支的形成原因
a) 运营商计费漏洞
b) 手机实名制不普及
3) 爆卡透支带来的恶果
a) 导致运营商产生大量坏账。
b) 导致运营商无原则核减合作单位的结算款项,从而让诚信经营的合作单位也被连累受损。
4) 如何解决爆卡透支
a) 运营商加强手机实名制。
b) 运营商加强实时计费系统的建设。实时计费类似银行储蓄卡的余额判断,用户余额不够时,肯定无法消费。假如用户刷卡成功了,银行也不会扣商家的钱。银行储蓄卡的这套账户系统,运营商应该学习。
c) 将运营商用户缴费欠费情况纳入全民征信体系。
d) 运营商加强卡源SIM管理,杜绝SIM卡从运营商留下淘宝等地。
2、刷卡套利
1) 刷卡套利的表现形式
a) 运营商的代理商利用运营商的代理政策,如:预存XXX元购机送话费,存话费送话费等漏洞,进行非法牟利。举例:用户预存3999元可得手机一部,内含3000元话费,运营商的代理商并不将该业务售出,而是自己套利——他将3000元话费购买成游戏点卡,转手卖出得到2500元,手机裸机卖出得到2000元,可以牟利500元。(但实际上这个号码并未真正卖给用户,这个所谓的新增用户也是假的)
b) 用户从淘宝等地大量购买SIM卡,内含若干话费。利用运营商计费漏洞进行消费获利。如:用户从淘宝以3元价格买到内含10元话费的SIM卡,10元话费可以买到10元游戏点卡,转手卖得8元,即可牟利5元。
c) 合作单位(姑且称之为SP或CP)到处收集卡源,然后“自消费”,牟取不当利益。
2) 刷卡套利的形成原因
a) 运营商依旧停留在“重基础轻增值”时代,将装机量、放号量作为重要考核指标,导致下面的业务部门只能乱放号甚至放假号,以完成KPI指标。
b) 运营商领导观念转变太慢,还是“重基础轻增值”,甚至愿意为基础业务牺牲增值业务。事实上,基础业务和增值业务已经倒挂,过去的增值业务现在成了基础业务,过去的基础业务会越来越萎缩,必将成为边缘鸡肋业务。
c) 运营商代理制度存在严重弊端。
d) 运营商内部管理不严,导致部分SIM卡从运营商留入淘宝等地。
e) 部分省市公司或地市公司在运营商集团公司政策之外,单独设计优惠或套餐,导致增值业务无法计费或出现大量“透支”情况。
3) 刷卡套利带来的恶果
a) 导致运营商实际利润降低。
b) 导致运营商装机量和放号量水分很大。
4) 如何解决刷卡套利
a) 尽快改进运营商代理商制度。
b) 运营商设计优惠或套餐业务应更加科学合理,并考虑增值业务发展。
c) 各级运营商领导要重新考虑基础业务与增值业务的关系,未来,基础业务必然萎缩,增值业务可能变成运营商收入的主要来源。
d) 从SIM卡源限制、运营商内部考核机制、合同条款等三方面,防止部分合作单位的自消费行为。首先是加强运营商内部SIM卡源的管理,杜绝这些SIM卡流入淘宝等地,一旦没有SIM卡了,自消费自然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。第二,运营商应改变KPI考核制度。运营商必须明白:放出去大量假号码不如不放,眼下貌似是完成了放号指标,但带来的隐患是十分长远的。第三,从合同条款上禁止合作单位自消费,一旦发现自消费行为,将处以高倍罚款。比如,国内较早从事该业务的盈华讯方公司,就主动和运营商约定:一旦发现盈华讯方有自消费行为,运营商将对该公司处以一万倍罚款。自消费行为确实比较隐蔽,但类似行为已有多起上升到刑事案件的高度,由侦查机关侦查,不可能毫无破绽。因此笔者提醒所有从业者,“手莫伸,伸手必被捉”。
3.暗扣诱骗
1) 暗扣诱骗的表现形式
a) 手机网站资费提醒不明显,或者无资费提醒,诱骗用户付费。
b) 手机网站以抽奖等形式骗取用户点击页面,触发计费程序,诱骗用户付费。
c) 网站破解运营商计费程序,然后暗扣用户信息费。
2) 暗扣诱骗的形成原因
a) 技术上不完善,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。
b) 追踪、惩戒机制不完善。甚至在“潜规则”驱使下,运营商对部分不法合作单位网开一面。
c) 部分合作单位唯利是图、没有底线、只想赚快钱。毋庸讳言,最近几年,手机单机游戏,形成了一个黑色产业链,链条上盘附着“垃圾产品提供商”、“黑心的渠道推广商”、“负责提供暗扣代码的SP商”、“机关算尽的垫付商”、“破解运营商计费代码的技术牛人”,好在到2015年,这一黑色产业链受到严重摧毁,很多公司已经关门歇业了。与此同时,部分手游公司联合成立了“诚信联盟”,他们倡导“优质的产品”、“明明白白收费”,为这个行业带来发展曙光。
3) 暗扣诱骗带来的恶果
a) 导致大量用户被不知情计费,然后投诉。
b) 导致行业不健康。很多手机游戏厂商将主要精力用在如何骗取用户费用,而不是如何开发高质量的产品。
4) 如何解决暗扣诱骗
a) 技术上解决,比如强制二次确认,采取语音验证码、图形验证码等方式。防止被破解。
b) 加大追踪惩戒机制。采取谁提供计费接口谁负责的机制,一旦发现网站有暗扣诱导行为,要立即停止计费接口,并对计费接口提供者予以重罚,这样会导致没人敢对“骗子网站”提供计费能力,最终逼迫骗子网站要么改走正道,要么自行消亡。最终使整个行业走向良性发展道路。
c) 消除内部腐败。杜绝运营商内部的人潜规则后对于不诚信的合作单位网开一面。
4.体制与观念
1) 体制与观念问题的表现形式
a) 确实有大量SP公司不诚信,采取暗扣诱骗等手法收取用户费用,或者大量核减下游CP的结算款项。从而使得大部分SP公司成本极低甚至零成本。这是运营商的SP合作机制所决定的。但目前,三大运营商的SP合作机制都已式微,这是值得称赞的!
b) 行业内也有一些规范诚信的合作单位,但部分运营商认为凡是从事增值业务的公司都是骗子,都无成本,因此随意核减,任意宰割。骗子公司无成本,运营商给它结算多少都是利润,但诚信经营的公司随时面临亏损。这样会导致骗子公司成为受益者,诚信公司反而难以经营。最终劣币驱逐良币,行业内只能剩下骗子公司。更远的将来必然是导致整个行业毁灭。
c) 运营商“重基础业务轻增值业务”的传统思维,虽然已经不合时宜,但改变尚需时日。比如,运营商依旧在搞存话费送话费业务,例如预存600送600,这赠送的600元话费,就导致很大问题。在中国移动,他们把这赠送的600元单独放在一个叫“赠送账户”的账户下,赠送账户里的金额,只能消费基础业务(如打电话、发短信)不能使用增值业务。但在电信和联通,还没有类似机制,赠送的600元只能有两种处理方法,第一是用户只要办理过优惠业务,该用户就不允许使用任何增值业务,这等于自我阉割,直接损失掉一个增值业务用户。第二是这赠送的600元也允许使用增值业务,但在给增值业务提供商(SP或CP)结算时,运营商又很不爽,甚至干脆赖账不结算,运营商不给结算,对于无成本的骗子类的SP无所谓,但对于规范经营的成本较高的SP就经营不下去。面对这种情况,我的建议有二:第一是不要搞存话费送话费活动,这个活动意义不大,用户的基础话费本来也用不完,用户该换网照样换网。第二是学习中国移动,一个用户名下分设基础账户和赠送账户,赠送账户里的钱,不允许消费增值业务。
当然,由于我国地域发展还很不平衡,一些偏远省份的地市或县级电信运营商,心目中只有“基础业务”没有“增值业务”,而基础业务,三大运营商要打价格战。因此,这些运营商就会在集团公司政策之外,单独设计很多优惠或套餐,而这些套餐或优惠,又没有考虑到增值业务,或者资费设计有漏洞,或者配置疏忽,导致用户在余额不足的情况下依旧可以大量消费增值业务,从而出现大量坏账或投诉。
d) 集团公司(或专业基地)和省份公司关系未能理顺。目前,增值业务接入主要由集团公司或各专业基地负责,个别运营商,甚至不允许省份公司接入业务。但收费其实是由各省市负责的,用户投诉也基本由各省市公司首问负责,各省市需要和集团公司或专业基地进行结算(其实真正付款的是省市公司)。但由于集团或基地没有和省份公司明确责、权、利,加之省份公司认为业务接入权是个大蛋糕,自己的这块蛋糕被集团或专业基地剥夺了,因此颇有怨言,而省份公司又要承担对账结算、客服投诉等“烦琐事”,省份公司难免抱怨。还有一个原因,就是省份公司想当然认为,你们接入的这些合作单位都是SP,SP都是骗钱的。上述原因会导致省份公司随意核减收入,基本是想扣谁是谁,想扣多少扣多少。省份公司乱扣钱,原因主要有三:第一是内心不爽有怨气。第二是省份公司有时缺收入。部分省份公司就明确说,这几个月我们收入完成不好,因此就扣多一些。第三就是前面所说的,部分省份公司在集团公司的政策之外单独设计优惠或套餐,又未能考虑增值业务,从而导致部分用户大量“透支”。总之,在目前的体制下,省份公司扣减结算不需要任何理由和证据,集团或基地拿他们也没办法,最终只能是合作单位受损。
2) 体制与观念问题的形成原因
a) SP制度天生残疾。导致大部分SP成为骗子的代名词。少数诚信经营的单位也被连累。
b) 运营商意识问题:运营商一方面要求SP诚信,另一方面又内心认定所有SP都不诚信,于是随意克扣核减结算费用,导致坏人收益,诚信公司受损,最终只能让整个行业内只留下坏人。
c) 运营商意识问题。运营商错误认为。如果运营商扣减合作单位(姑且称之为SP)的结算,那么合作单位也会扣减CP的结算款。因此,运营商在扣减sp的结算时十分随意、任性。殊不知,个别第三方公司还是很诚信的,他们是从不扣减下游CP的结算。如果运营商扣减了第三方公司的结算,会导致他们直接亏损。从而出现好人无法做的结局。
d) 集团公司或基地,与省份公司的利益没能达成一致,又缺乏制度或合同的约束。
3) 体制与观念问题带来的恶果
a) 导致坏人收益,好人受损。劣币驱逐良币,导致整个行业毁灭。
b) 目前运营商的套餐或优惠机制,对增值业务负面影响极大。
c) 导致合作单位既要沟通集团或基地,又要沟通省份公司,成本高压力大。而省份公司乱扣钱,导致一些正规健康的合作单位受损,最终影响业务发展积极性。
4) 如何解决体制与观念问题
a) 取消SP合作机制。2015年7月,中国移动已经取消了大部分SP业务,只保留了少量媒体或党政军类合作,并收回集团总部管理。至此,肆虐多年的中国移动的SP制度基本上告以终结。联通也电信也应该学习。
b) 取消SP制度不等于停止社会合作,反而是要精选一些优质的合作单位加大合作力度,并调整合作模式。笔者始终认为,sp时代,运营商将计费权交给SP是重大失误。在未来的社会单位合作过程中,运营商应该将“计费权”“业务内容审核权”牢牢抓在手中,方能保证“业务良性有序、收入节节上升”。例如对运营商计费能力服务、流量经营等市场潜力巨大的优质业务,运营商应该重新规划,单独成立管理部门,单独设计合作政策。
c) 运营商自身要诚信,要分清善恶,对好人坏人区别对待。对不诚信的合作单位要严厉打击,对诚信的合作单位要鼓励扶持,不能让好人吃亏,要避免劣币驱逐良币的情形继续恶化。
d) 运营商要改变“重基础轻增值”的错误观念。
e) 集团或基地,要和省份公司建立一套制度和规范,责权利要明确。省市公司核减结算,必须有理有据。
四大顽疾严重制约了运营商计费能力业务的发展。但我们相信,和中国的法制建设一样,这些问题一定会缓解,并最终得以彻底解决。几千上万亿的市场规模、亿万用户的迫切需求、又契合移动互联网的发展大潮,这才是根本的硬道理!
所有行业从业者,都应该主动强化契约精神和法律意识。大家必须明白,如果所有从业者都能干净地赚钱,整个行业风气必将得以净化。而一旦行业风气得到净化,千亿甚至万亿规模的业务收入就能充分释放出来。那时,大家既能赚大钱,又没有任何经营风险,此乃整个行业之福!
路途曲折,但前景依然美好!